核心词:
宁波驾校 校车 人 驾驶员 1、属于严重超载行为 据调查,
宁波驾校胡某驾驶的车辆核定载客量为14人,实际载客量为30人,超载16人,超过额定载客量100%以上,属于严重超载行为。2014年4月25日6时许,胡某驾驶一辆载有30名在校学生的中型普通公交车前往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办事处路段时被交警抓获。在这种情况下,胡的行为构成了什么样的犯罪?胡某驾驶机动车上路从事校车运输业务,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严重超限载客。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为此,法院判处胡某刑事拘留4个月,缓刑8个月,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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